亦作“不帑”。不惩罚罪人的妻子儿女。
(一)、亦作“ 不帑 ”。不惩罚罪人的妻子儿女。
《孟子·梁惠王下》:“昔者 文王 之治 岐 也……罪人不孥。” 赵岐 注:“恶恶止其身,不及妻子也。”《史记·孝文本纪》:“罪人不帑,不诛无罪。” 裴骃 集解引 苏林 曰:“刑不及妻子。”
不(bù fǒu)
不
⒈ 副词。
⒉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⒊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不
⒈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no、not
没有
象形
no, not; un-; negative prefix
孥(nú)
孥
⒈ 子女,亦指妻子和儿女:妻孥。孥稚(指儿童)。孥戮(诛及妻子、儿女)。
形声:从奴、子声
one's 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