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清 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乾隆 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乾隆 二年,四川省 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一)、清 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
清 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 乾隆 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 乾隆 二年, 四川省 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平(píng)
平
⒈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⒉ 均等:平分。平行(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⒊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⒋ 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⒌ 治理,镇压:平定。
⒍ 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
⒎ 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⒏ 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
⒐ 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
⒑ 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
⒒ 姓。
⒓ 〔平假(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⒔ 古同“评”,评议。
calm、draw、equal、even、flat、peaceful、plane、smooth、suppress、tie
仄
会意
flat, level, even; peaceful
余(yú)
余(餘)
⒈ 我:“余将老”。
⒉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余。余粮。余兴。余悸。余孽。节余。余生。余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余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⒊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余人。
⒋ 后:“劳动之余,欢歌笑语。”
⒌ 农历四月的别称。
⒍ 姓。
beyond、I、more than、over、remaining、surplus
缺
形声:从人、舍省声
I, my, me; surname; sur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