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施予。
(一)、分别施予。
《水浒传》第一一六回:“﹝ 宋江 ﹞却去 净慈寺 修设水陆道场七昼夜,判施斛食,济拔沉冥,超度众将,各设灵位享祭。”
《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财经管理类规划教材:西方经济学》是200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亓同进,李颀。
判(pàn)
判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形声:从刂、半声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施(shī)
施
⒈ 实行:施工。施政。设施。施展。施教(
)。施为( )。施威。实施。措施(办法)。发号施令。⒉ 用上,加工:施肥。施粉。
⒊ 给予:施礼。施诊。施恩。
⒋ 姓。
apply、bestow、carry out、execute、grant、use
形声:从方、人也声
grant, bestow; give; act; 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