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官吏。
(一)、聘用官吏。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七:“ 孙仲益 书数百字詆之,以为无此事, 南丰 虽尝预修《英宗实録》,未久即去,且 南丰 自为吏属,乌有辟官之理。”
辟官,注音是ㄆㄧˋ ㄍㄨㄢ ,拼音是pì guān ,解释是聘用官吏。添加自
辟(bì pì)
辟
⒈ 君主:复辟。
⒉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⒊ 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⒋ 古同“睥”,睥睨。
辟(闢)
⒈ 开发建设:开辟。
⒉ 驳斥,排除:辟邪。辟谣。辟蠹。
⒊ 透彻: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⒋ 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
break、keep away
会意:从尸、从辛、从口
law, rule; open up, develop
官(guān)
官
⒈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⒉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⒊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⒋ 姓。
goverment official、officer、organ
民
会意
official, public serv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