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制,州县催征财赋官物达九分(九成)以上,谓之“破分”。诸司不再催办,户部亦不再问。
(二)、破例;破格。
(一)、宋 制,州县催征财赋官物达九分(九成)以上,谓之“破分”。诸司不再催办,户部亦不再问。
宋 朱熹 《戊申封事》:“徒使版曹经费闕乏日甚,督趣日峻,以至废去祖宗以来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为限。”
(二)、破例;破格。
《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 崔寧 谢了恩,寻一块一般的玉,碾一个铃儿,接住了,御前交纳。破分请给养了 崔寧 ,令只在行在居住。”
破(pò)
破
⒈ 碎,不完整:碗打破。破灭。破旧。破败。破落。破陋。破颜(转为笑容)。破绽(衣服裂开,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破。
⒉ 分裂:破裂。破读(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称“破读”)。破土。
⒊ 使损坏:破坏。破损。
⒋ 超出:破例。破格。
⒌ 花费,耗费:破费。破财。破产。
⒍ 打败,打垮:破阵。破门。攻破。
⒎ 揭穿:破案。破译。破获。
break、breakable、broken、cleave、damaged、defeat、destroy、torn、worn-out
立
形声:从石、皮声
break, ruin, destroy; rout
分(fēn fèn)
分
⒈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⒋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⒌ 辨别:区分。分析。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⒎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⒈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⒋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cent、centavo、centimo、chon、dispart、marking、minute、rappen
合、总
会意:从八、从刀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