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理由加以分辩。
(一)、列举理由加以分辩。
《新唐书·杜羔传》:“京兆尹 元义方 责租赋不时,繫二县吏,将罪之。 羔 等辩列尤苦,尹不为纵。” 宋 刘颜 《辅弼名对序》:“或关治乱以发明,或繫安危而辩列。” 明 李东阳 《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尹公墓志铭》:“公不自辩列,惟引咎自责而已。”
辩(biàn)
辩(辯)
⒈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
)。辩论。辩士。辩证。argue、debate、dispute
形声:从讠、辩省声
dispute, argue, debate, discuss
列(liè)
列
⒈ 排成的行:罗列。行(
)列。队列。列岛。⒉ 众多,各:列位。列强。列传(
)。⒊ 摆出:列举。
⒋ 安排到某类事务之中:列席。
⒌ 量词,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列火车。
⒍ 类:不在此列。
⒎ 姓。
⒏ 古同“烈”,强烈,猛然。
⒐ 古同“裂”,分裂。
arrange、kind、line、list、row、tier、various
形声
a line; to arrange in order, class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