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欺诈。
(一)、欺骗;欺诈。
明 李东阳 《遗善处士顾公墓表》:“惟谩诈殄暴者,輒誚让不少贷。”
蔡平(1911——1965),原名宝兴,字举之,平利县八仙镇人。1936年考入北京中山大学读书。当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学校积极从事革命活动。1938年,日本侵略军步步逼近,北京危急。北京民国大学学生、堂兄蔡复之约他一同回家避难。他说:“没有国,就没有家,国难当头,我不能临阵脱逃”。拒绝了堂兄的劝阻,毅然响应党组织号召,离开北京,直赴边区,参加创建晋察冀抗日游击根据地。1938年至1945年,他一直在平西、平北地区工作,历任抗日游击支队政治处主任、县长兼县大队长、地委敌工部部长、军分区武装部长等职。他组织和带领抗日武装,多次粉碎日军扫荡,屡建奇功,威震遐迩。敌人曾编一首顺口溜:“王家楼边有二平:一个叫蔡平,一个叫王平。二平一到心就跳,二平一到心就惊”。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专区贸易公司经理、北岳区出入口总局行政科长等职。1949年北京解放后,调任京西矿区(门头沟区)区长,1954年任北京市商业局副局长。1958年任中共宣武区委书记处书记兼区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1965年11月8日病逝,时年54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他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