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免去职位,弃置不用。《后汉书·酷吏传·王吉》:“课使郡内各举姦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唐 柳宗元《代裴行立谢移镇表》:“唯当遵守詔条,贬弃奸慝,平均徭赋,示以义方。”《万花楼》第六十回:“只求母后将儿处治,如若不忍,亦请贬弃幽宫,别立贤孝之君。”
(一)、谓免去职位,弃置不用。
《后汉书·酷吏传·王吉》:“课使郡内各举姦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 唐 柳宗元 《代裴行立谢移镇表》:“唯当遵守詔条,贬弃奸慝,平均徭赋,示以义方。”《万花楼》第六十回:“只求母后将儿处治,如若不忍,亦请贬弃幽宫,别立贤孝之君。”
贬弃,读作biǎn qì,汉语词语,是指免去职位,弃置不用。
贬(biǎn)
贬(貶)
⒈ 给予低的评价,与“褒”相对:贬低。贬义。褒贬(a.评论好坏;b.指出缺点)。
⒉ 减低,降低:贬值。贬职。
demote、reduce
褒
形声:从贝、乏声
decrease, lower; censure, criticize
弃(qì)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