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一)、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 募役法 ”。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免(miǎn)
免
⒈ 去掉,除掉:免除。免税。免费。免官。免检。罢免。豁免。
⒉ 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避免。免疫。免不了。在所难免。
⒊ 不可,不要:闲人免进。
⒋ 古同“勉”,勉励。
⒌ 古同“娩”,分娩。
avoid、dismiss、escape、exempt、not allowed
任
会意
spare; excuse from; evade
役(yì)
役
⒈ 服兵务,从军:从役。现役。
⒉ 战事:战役。
⒊ 服劳力之事:劳役。徭役。
⒋ 使唤:役使。奴役。
⒌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仆役。杂役。
battle、labour、servant、service、use as a servant
会意
service; a servant, laborer; to serve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