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常事件时,临时使用的刑法。
(一)、处理非常事件时,临时使用的刑法。
清 唐甄 《潜书·权实》:“国有常刑,有变刑。常刑者,律刑也;有司议之,人主不敢私。变刑者,雷霆之威也;英主神之,羣众不得与。常刑齐小人,变刑以治元恶。”
变(biàn)
变(變)biàn(ㄅ一ㄢˋ)
⒈ 性质状态或情形和以前不同,更改:变调。变动。变法。变为。变革。变更。变通(把原定的办法略加改动以适应事实的需要)。变本加厉。变幻无常。
become、change
原为形声
change, transform, alter; rebel
刑(xíng)
刑xíng(ㄒ一ㄥˊ)
⒈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⒉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punishment、torture
形声:从刂、开声
punishment, penalt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