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所承担的劳役。
(一)、民众所承担的劳役。
《后汉书·杜诗传》:“﹝ 杜诗 ﹞迁 南阳 太守。性节俭而政治清平,以诛暴立威,善於计略,省爱民役。”《宋史·食货志上六》:“朝廷审定民役,差募兼行,斟酌补除,极为详备。”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论七》:“知官役之可减而苛扰之事除;知民役之可尽罢而海内皆乐业矣。”
民役,读音是mín yì,是一个汉语词汇,解释为民众所承担的劳役。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役(yì)
役
⒈ 服兵务,从军:从役。现役。
⒉ 战事:战役。
⒊ 服劳力之事:劳役。徭役。
⒋ 使唤:役使。奴役。
⒌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仆役。杂役。
battle、labour、servant、service、use as a servant
会意
service; a servant, laborer; to 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