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事(shì)
事
⒈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⒉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⒊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⒋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⒌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⒍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⒎ 服侍:事父母。
accident、affair、be engaged in、business、job、matter、work、case、thing
形声:从史、之省声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
主(zhǔ)
主
⒈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⒉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⒋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⒌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⒍ 预示:早霞主雨。
⒎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⒏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⒐ 姓。
main、owner、host、advocate、direct、indicate
从、仆、奴、次、客、宾
象形:像点燃的火把
master, chief owner; host; lord
体(tǐ tī)
体(體)
⒈ 人、动物的全身:身体。体重。体温。体质。体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体能。体貌。体魄(体格和精力)。体育。体无完肤。
⒉ 身体的一部分:四体。五体投地。
⒊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体。主体。群体。
⒋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体。液体。体积。
⒌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体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体(文章的体裁,如“骚体”、“骈体”、“旧体诗”)。字体。
⒍ 事物的格局、规矩:体系。体制。
⒎ 亲身经验、领悟:体知(亲自查知)。体味。身体力行(
)。⒏ 设身处地为人着想:体谅。体贴。体恤。
⒐ 与“用”相对。“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
体(體)
⒈ 〔体己〕①家庭成员个人的私蓄的财物;②亲近的,如“体体话”,亦作“梯己”。
body、style、substance、system
会意
body; group, class, body, unit; inferi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