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田产。《宋史·王次翁传》:“次翁 檄取属邑丁籍,视民产高下以为所输多寡之数,约期受输,不扰而集。”明 顾起元《客座赘语·条编始末》:“初,洪武 十八年,恩詔 应天 五府州为兴王之地,民产免租,官产减租之半。”
(一)、百姓的田产。《宋史·王次翁传》:“ 次翁 檄取属邑丁籍,视民产高下以为所输多寡之数,约期受输,不扰而集。”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条编始末》:“初, 洪武 十八年,恩詔 应天 五府州为兴王之地,民产免租,官产减租之半。”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产(chǎn)
产(産)
⒈ 人或动物生子:产子。产卵。产妇。助产士。
⒉ 制造,养种植或自然生长:工业生产。产值。
⒊ 制造、养、种植或自然生长的东西:土产。特产。
⒋ 生出,出现:产生。出产。产地。
⒌ 财物:财产。遗产。产权。
give birth to、lay、produce
原为形声
give birth, bring forth, produ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