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议 lì yì

词语解释

(一)、谓官吏议事。《史记·李斯列传》:“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清 龚自珍《明良论四》:“圣天子赫然有意千载一时之治,删弃文法,捐除科条,裁损吏议,亲总其大纲大纪,以进退一世。”
(二)、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李周翰 注:“有司以 迁 为诬罔,天子终从狱吏之议。”宋 沉作喆《寓简》卷五:“人有才能而无过,朝廷自应用之;若其实有可用之材,不幸陷於吏议深文者,不因事起之,则遂为废人矣。”《清史稿·礼志十二》:“光绪 四年,贵州 巡抚 黎培敬 为已革总督 贺长龄 请諡。詔以易名之典,不容冒滥,严切申儆,且下 培敬 吏议。”

详细解释

(一)、谓官吏议事。

《史记·李斯列传》:“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圣天子赫然有意千载一时之治,删弃文法,捐除科条,裁损吏议,亲总其大纲大纪,以进退一世。”

(二)、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

《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 李周翰 注:“有司以 迁 为诬罔,天子终从狱吏之议。” 宋 沉作喆 《寓简》卷五:“人有才能而无过,朝廷自应用之;若其实有可用之材,不幸陷於吏议深文者,不因事起之,则遂为废人矣。”《清史稿·礼志十二》:“ 光绪 四年, 贵州 巡抚 黎培敬 为已革总督 贺长龄 请諡。詔以易名之典,不容冒滥,严切申儆,且下 培敬 吏议。”

百度百科释义

吏议,读音为lì yì,汉语词语,指:1.官吏议事;2.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

词语分字解释


  • (lì)

    基本字义

    lì(ㄌ一ˋ)

    ⒈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⒉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汉英互译

    official

    造字法

    会意:从手、从中

    English

    government official, magistrate


  • (yì)

    基本字义

    议(議)yì(一ˋ)

    ⒈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⒉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⒊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⒋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汉英互译

    discuss、opinion、talk over、view

    造字法

    形声:从讠、义声

    English

    consult, talk over, 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