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
(一)、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
唐 陆德明 《经典释文》序录:“《尚书》之字,本为隶古,既是隶写古文,则不全为古文。” 宋 郭忠恕 《佩觿》卷上:“造字之旨,始於象形,中则止戈反正,而省声生焉。至若《春秋》姓字地名,更见《尚书》, 宋 齐 旧本,隶写古文,学者知之,不可具举。” 清 顾蔼吉 《<隶辨>序》:“ 汉 人传经,多用隶写,变隶为楷,益失本真。”
隶(lì)
隶(隸)
⒈ 附属,属于:隶属。配隶(从属)。直隶中央。
⒉ 封建时代的衙役:隶卒。皂隶。徒隶。
⒊ 旧时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奴隶。隶仆。
⒋ 隶书,汉字的一种书体,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隶书。隶字。汉隶。
原为形声
subservient; servant; KangXi radical 171
写(xiě)
写(寫)
⒈ 用笔作字:写字。写作。编写。
⒉ 描摹,叙述:写生。写实。写照(①画人物的形象;②描写刻画)。轻描淡写。
write; compose、describe、paint、draw
原为形声:上形下声
write; draw, sketch; comp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