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代官吏实习制度。明 初定制,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称“歷事”。实习凡三月,经考核,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清 初因承 明 制。《清史稿·选举志一》:“积分歷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歷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
(一)、明 代官吏实习制度。
明 初定制,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称“歷事”。实习凡三月,经考核,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 清 初因承 明 制。《清史稿·选举志一》:“积分歷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歷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
历事,明 代官吏实习制度或正在发生以及已经发生过的事。
历(lì)
历(歷、曆、厤)
⒈ 经过:经历。来历。阅历。历尽甘苦。
⒉ 经过了的:历程。历代。历史。历来。
⒊ 遍、完全:历览。历数(shǔ)。
⒋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
all previous、calendar、experience、go through、one by one
形声:从厂、力声
history; calendar
事(shì)
事
⒈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⒉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⒊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⒋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⒌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⒍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⒎ 服侍:事父母。
accident、affair、be engaged in、business、job、matter、work、case、thing
形声:从史、之省声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