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存档的副本。
拼音:lù shū注音: ㄌㄨˋ ㄕㄨ繁体:录书清 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清会典事例·都察院十七·史书录书》:“凡红本发钞后,本科别录二通,供史官记注者曰史书,存储科署以备编纂者曰录书。”
录(lù)
录(録)
⒈ 记载,抄写:记录。载录。抄录。录供。
⒉ 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册:语录。目录。回忆录。
⒊ 采取,任用:录取。收录。录用。甄录(经审查鉴别而任用)。
copy、employ、hire、record、tape-recorded、write down
形声
copy, write down, record
书(shū)
书(書)
⒈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⒉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⒊ 文件:证书。说明书。
⒋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⒌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⒍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⒎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⒏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书。听书。
book、letter、script、write
原为形声:从聿、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