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隶书的笔法。
(一)、谓隶书的笔法。
清 杨以增 《<隶篇>序》:“夫隶法善变,似异而实同。”
隶(lì)
隶(隸)
⒈ 附属,属于:隶属。配隶(从属)。直隶中央。
⒉ 封建时代的衙役:隶卒。皂隶。徒隶。
⒊ 旧时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奴隶。隶仆。
⒋ 隶书,汉字的一种书体,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隶书。隶字。汉隶。
原为形声
subservient; servant; KangXi radical 171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