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叶开始实行的税收制度。分夏秋两季收税,两税都以实物折钱计算;不问原籍,按现住地点就地征收;不分年龄,按地亩定税额。此法至明代废。
(一)、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新唐书·杨炎传》:“ 炎 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於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 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亦省称“ 两税 ”。 唐 白居易 《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新唐书·德宗纪》:“﹝ 建中 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宋 苏轼 《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两(liǎng)
两(兩)
⒈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两个黄鹂。两本书。
⒉ 双方:两可。两边。两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两旁。两侧。两袖清风。两败俱伤。
⒊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两(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两(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⒋ 表示不定数目:两下子。两着儿(
)。liang、tael、twain
象形
two, both, pair, couple; ounce
税(shuì)
税
⒈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⒉ 姓。
tax、duty、geld
形声:从禾、兑声
taxes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