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语。谓领悟法理。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佛教语。谓领悟法理。
唐 澄观 《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一:“《十忍经》云:了法不在言,善入无言际。” 宋 王安石 《望江南·归依三宝赞》词之二:“愿我六根常寂静,心如宝月映琉璃,了法更无疑。”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歧路灯》第四四回:“﹝ 谭绍闻 ﹞到了半夜,猛然牀上坐起,説道:‘罢了,我竟是上 亳州 寻我舅舅去,天下事躲一躲儿,或者自有个了法。猛做了罢。’”
凤岭中学位于隆德县城西南22公里处。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普通的农村初级中学。占地面积1.8万㎡,建筑面积4627㎡。服务人口13265人,适龄少年793人。2009年秋季在校学生523人,教学班11个,教职工45人,专任教师33人,其中本科学历20人,专科学历13人。中学高级教师4人,一级教师17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任职资格率、新增专任教师合格率、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均达到验收标准。
了(liǎo le)
了
⒈ 明白,知道:明了。一目了然。
⒉ 完结,结束:完了。了结。
⒊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了。办得了。
⒋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了得!
了
⒈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了。
⒉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了。
end、finish、know clearly、oversee、settle、understand
象形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