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馈赠财物。餽,通“馈”。《三国志·吴志·刘繇传》:“繇 长子 基 ……居 繇 丧尽礼,故吏餽餉,皆无所受。”
(二)、军粮。宋 苏轼《代张方平谏用兵书》:“至於远方之民,肝脑屠於白刃,筋骨絶於餽餉……陛下必不得而见也。”《明史·太祖纪一》:“悬军深入,餽餉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
(三)、送饭。《三国志·魏志·常林传》“於是咸共嘉之”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性好学,汉 末为诸生,带经耕鉏。其妻常自餽餉之,林 虽在田野,其相敬如宾。”
(四)、引申指款待。宋 苏洵《上韩枢密书》:“凡郡县之富民举而籍其名,得钱数百万,以为酒食餽餉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