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误,荒废:旷废学业。
(一)、废弛;荒废。
《汉书·孔光传》:“百官羣职旷废,姦轨放纵,盗贼并起。” 宋 叶适 《与赵丞相书》:“他日之法令事功,疎拙旷废,将有面墙之羞,以辜朝廷器使之意。” 民意 《告非难民生主义者》第三节:“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所以使田无旷废。”
(二)、指废弛之事。
宋 曾巩 《礼部制》:“创制之初,明纲纪,兴旷废,惟知其要乃能图其详。”《宋史·礼志一》:“ 太宗 尚儒雅,勤於政事,修明典章,大抵旷废举矣。”
(三)、犹耗费,浪费。
胡适 《这一周》第二三则:“如果今回制宪又要从头逐条讨论起,那就要旷废许多时日了。”
旷废,指荒废,耽误。如:旷废学业。
to waste (one's talents); to neglect (work)
旷(kuàng)
旷(曠)
⒈ 空阔:空旷。旷远。旷野。地旷人稀。
⒉ 开朗,心境阔大:旷达。心旷神怡。
⒊ 相互配合的东西之间空隙过大:这双鞋穿着太旷了。
⒋ 荒废,耽误:旷工。旷时持久。旷日经年。
⒌ 长时间所无:旷代伟人(当代无人比得上的伟大人物)。旷古绝伦。盛世旷典(兴盛时代的罕见难逢的隆重典礼)。
⒍ 姓。
free from worries、neglect、spacious、vast
形声:从日、广声
extensive, wide, broad; empty
废(fèi)
废(廢)
⒈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⒉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⒊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⒋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depose、disthrone
兴
形声:从广、发声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