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诏 kē zhào

词语解释

(一)、法律与诏令。
(二)、指关于科举的诏令。

详细解释

(一)、法律与诏令。

《三国志·魏志·程晓传》:“法造於笔端,不依科詔;狱成於门下,不顾覆讯。”

(二)、指关于科举的诏令。

宋 苏轼 《监试呈诸试官》诗:“每闻科詔下,白汗如流瀋。” 宋 洪迈 《夷坚三志己·李克己井梦》:“ 乐平 梅林 李克己 ,自少攻苦为学,鋭心进取,然未尝登名。 庆元 乙卯,当科詔之下,祈梦於 五显祠 ,连夕无所感。”

百度百科释义

科诏是汉语词汇,拼音为ㄎㄜ ㄓㄠ,意思是法律与诏令。

词语分字解释


  • (kē)

    基本字义

    kē(ㄎㄜ)

    ⒈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⒉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⒊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⒋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⒌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⒍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⒎  古同“棵”。

    汉英互译

    a branch of academic study、faculty、section

    造字法

    会意:从斗、从禾

    English

    section, department, science


  • (zhào)

    基本字义

    诏(詔)zhào(ㄓㄠˋ)

    ⒈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⒉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

    造字法

    会意兼形声

    English

    decree, proclaim; imperial dec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