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
(一)、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
《汉书·京房传》:“ 房 奏考功课吏法……上召见诸刺史,令 房 晓以课事,刺史復以为不可行。”
课(kè)
课(課)
⒈ 教学上的一个阶段:上课。课时。课间。旷课。授课。课余活动。
⒉ 教学的科目:课程。课表。基础课。专业课。课本。课文。
⒊ 教书讲学或攻读学习:课徒。课读。
⒋ 古代的一种赋税:国课。完粮交课。
⒌ 使交纳赋税:课税。课役。
⒍ 机关、企业等行政上的单位(现亦称“科”):会计课。
⒎ 迷信占卜的一种:起课。
class、lesson
形声:从讠、果声
lesson; course; classwork
事(shì)
事
⒈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⒉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⒊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⒋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⒌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⒍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⒎ 服侍:事父母。
accident、affair、be engaged in、business、job、matter、work、case、thing
形声:从史、之省声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