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能奉法行事。
(一)、谓能奉法行事。
《书·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尔罔不克臬。” 孔颖达 疏:“汝无不能用法。”
克(kè)
克(剋)
⒈ 能够:克勤克俭。
⒉ 战胜,攻下:攻克。克复(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
⒊ 制伏:克服。克制。克己奉公。以柔克刚。
⒋ 严格限定:克日。克期。克扣。
⒌ 消化:克食。
⒍ 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
⒎ 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一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亦是其地积单位,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约合一市亩。
gram、gramme
象形
gram; overcome; transliteration
臬(niè)
臬
⒈ 箭靶子。
⒉ 古代测日影的标杆。
⒊ 标准,法式:圭臬。
会意
law, rule; door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