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法制。《韩非子·亡徵》:“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
(一)、改变法制。
《韩非子·亡徵》:“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
Straightening method
矫(jiǎo jiáo)
矫(矯)
⒈ 纠正,把弯曲的弄直:矫正。矫形。矫治。矫世(矫正世俗)。矫情(故意违反常态,表示与众不同)。矫枉过正。
⒉ 假托:矫命。矫诏。矫虔(官吏假托上命掠夺百姓的财物)。
⒊ 强壮,勇武:矫健。矫捷。矫矫(a.勇武的样子;b.出众的样子)。
⒋ 姓。
矫(矯)
⒈ 〔矫情〕方言,指强词夺理,无理取闹,如“这个人太矫矫”,(“情”读轻声)。
correct、rectify、strong
形声:从矢、乔声
correct, rectify, straighten out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