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略缺失。(二)、指职务较简单、低级的官缺。
(一)、疏略缺失。
晋 何琦 《请修五岳祠》:“而山川大神,更为简缺,礼俗穨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繁滋。”《宋书·礼志四》引此作“简闕”。
(二)、指职务较简单、低级的官缺。
《清会典事例·吏部处分例·京官保举》:“各该堂官,率徇情取悦,以繁缺保送者多,而简缺及留部者少。”
简(jiǎn)
缺(qu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