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宋史·高宗纪六》:“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详验 刘豫 伪官,换给告身。”《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八月庚戌,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限一年陈乞换给。”参见“换授”。
(一)、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
《宋史·高宗纪六》:“ 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详验 刘豫 伪官,换给告身。”《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八月庚戌,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限一年陈乞换给。”参见“ 换授 ”。
【拼音】 huàn gěi【注音】ㄏㄨㄢˋ ㄍㄟˇ【条目】换给【引证解释】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宋史·高宗纪六》:“ 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详验 刘豫 伪官,换给告身。”《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八月庚戌,诏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限一年陈乞换给。”参见“ 换授 ”。
换(huàn)
换
⒈ 给人东西同时从他那里取得别的东西:交换。对换。换工。换文。兑换。
⒉ 更改,变:变换。更(
)换。换马(喻撤换担负某项职务的人,含贬义)。换样。换气。换言之(换句话说)。barter、exchange、trade
形声:从扌、奂声
change
给(gěi jǐ)
给(給)
⒈ 交付,送与:给以。给予。送给。献给。
⒉ 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给他一顿批评。
⒊ 替,为:给大家帮忙。
⒋ 被,表示遭受:房子给火烧掉了。
⒌ 把,将:请你随手给门送上。
给(給)
⒈ 供应:供给。补给。给养。自给自足。
⒉ 富裕,充足:家给人足。
⒊ 敏捷:言论给捷。
present、tip
形声:从纟、合声
give; by, f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