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于第一审、第二审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与“独任制”相对。
(一)、与君主专制政体相对。各资本主义国家组成内阁政府,由首相和各部大臣共同商议国事,谓之合议制。
清 端方 《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查东西各国无不有责任内阁,责任内阁者,合首相及各部之国务大臣,组织一合议制之政府,代君主而负责任者也。”
(二)、法院审理案件实行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制度。
合(hé gě)
合
⒈ 闭,对拢:合眼。合抱。珠连璧合。貌合神离。
⒉ 聚集:合力。合办。合股。合资。
⒊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⒋ 应该:合该。合当。“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时而作”。
⒌ 总共,全:合家欢乐。
⒍ 计,折算:合多少钱。
⒎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
合
⒈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
⒉ 旧时量粮食的器具,容量为一合,木或竹制,方形或圆筒形。
add up to、be equal to、close、combine、join、proper、shut、suit、whole
开、分、张、拆、离
会意
combine, unite, join; gather
议(yì)
议(議)
⒈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⒉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⒊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⒋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discuss、opinion、talk over、view
形声:从讠、义声
consult, talk over, discuss
制(zhì)
制(製)
⒈ 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
⒉ 限定,约束,管束:制止。制裁。专制。制约。抵制。节制。制动。制海权。
⒊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制。公有制。
⒋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制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制服。
⒌ 古代帝王的命令:制诰。
⒍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制。
⒎ 造,作:制造。制做。制品。制图。制革。制版。如法炮(
)制。make、manufacture、restrict、system、work out
原为会意
system; establish; over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