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以诡诈等不正手段隐瞒田产。
(一)、谓以诡诈等不正手段隐瞒田产。
《宋史·食货志上三》:“贯头均科之法行,则县邑无由多取,乡司无所走弄,而诡挟者不能幸免,是以姦民顽吏立为异论以摇之。”
诡(guǐ)
诡(詭)
⒈ 欺诈,奸滑:诡称。诡道。诡诈。诡辩(a.无理强辩;b.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如“诡诡论”)。
⒉ 怪异,出乎寻常:诡异。诡怪。诡秘(隐秘难测)。诡谲。
⒊ 责成:诡求(责求,索讨,如“诡诡无已”)。
⒋ 违反:言行相诡。
cunning、deceitful、eerie、tricky
形声:从讠、危声
deceive, cheat, defraud; sly
挟(xié jiā)
挟(挾)
⒈ 用胳膊夹着:挟持。挟山超海(喻不可能做到的事)。
⒉ 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要(
)挟。挟制。挟势(仗势)。⒊ 心里怀着(怨恨等):挟恨。挟怨。挟嫌。
挟(挾)
⒈ 古同“夹”,从物体两边钳住。
hold
形声:从扌、夹声
clasp under arm; hold to bosom